数学的性质?那么,数学的性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被除数和除数同时乘以或者除以相同的数(零除外),商不变。
某数减去一个数,再加上同一个数,某数不变
n个数的和减去一个数
可以从任何一个加数里减去这个数,再同其余的加数相加,结果不变。
一个数减去n个数的和
可以从这个数里依次减去和里的每个加数,结果不变。
一个数减去两个数的差
可以从这个数里减去差里的被减数,再加上差里的减数;或者先加上差里的减数,再减去差里的被减数,结果不变。
分子和分母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零除外),分数值不变。
比的前项和后项同时乘上相同的数,比值不变。
在小数的末尾添上零或者去掉零小数的大小不变。
数学抽象是指从研究的对象或问题中,把大量的关于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直观背景材料,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和制作,提炼数学概念,构造数学模型,建立数学理论。即就是从研究对象或问题中抽取出数量关系或空间形式而舍弃其他的属性,借助定义和推理进行逻辑构建的思维过程和方法。
在数学的推理和证明过程中,逻辑严密,依据既定的公理、定理等得出的结论具有确定性。例如在进行数学运算或者证明几何定理时,每一步都有严格的逻辑依据,得出的结果是确定的,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
以上就是数学的性质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