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英语怎么读?cricket。读音:英 [ˈkrɪkɪt] 美 [ˈkrɪkɪt] 。释义:板球(运动);蟋蟀;蛐蛐。英英释义:leaping insect; male makes chirping noises by rubbing the forewings together。翻译:跳跃的昆虫;雄性通过摩擦前翅发出啁啾声。用法示例:1、那么,蟋蟀英语怎么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蟋蟀又叫促织、趋织、蛐蛐,是一类善吃、好斗的昆虫。夏末秋初的夜晚,它们躲在墙角里、庭园中、杂草间、砖瓦下、土洞里,不停地发出“瞿瞿”瞿”“唧唧……唧唧……”的鸣叫。蟋蟀中只有雄蟋蟀会叫,因为它有发声器,这是一种“求婚”的信号,雌蟋蟀听到后会赶去“赴约成亲”。这时,如果闯来一只雄蟋蟀,就会发生一场搏斗。
两只雄蟋蟀先是振翅鸣叫,然后爪子相对,猛扑乱咬,直到一方斗败逃脱为止。得胜的雄蟋蟀,还要得意地振翅鸣叫一番。因为蟋蟀善鸣好斗,自古以来,人们喜欢饲养蟋蟀,观看它们精彩的争斗表演。
在蟋蟀的头上,有一对比身体长的丝状触角,尾部有一对长长的尾须,雌蟋蟀的产卵管比较长,夹在两条尾须当中,所以俗称三尾子。雄蟋蟀没有产卵管,叫它二尾子。凭鸣声常常可以判断蟋蟀的优劣:鸣声尖而轻的多为小蟋蟀,鸣声高亢雄厚的多为个头较大的壮蟋蟀,叫不成声的可能是“烂衣翅”,它的一只翅膀发育不良,或幼虫蜕变成虫时因外因烂掉了部分翅梢;可是“烂衣翅”不是无用之辈,它在格斗时却十分凶猛哩!
由于蟋蟀善鸣好斗,不少人偏爱它,而对它的坏处反不以为然了。其实,蟋蟀是农业害虫,不论成虫还是幼虫,都能咬食农作物的叶、茎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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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的住所和卵
蟋蟀是人们熟悉的较为著名的昆虫。它生活在草地上,它的歌声和住所都颇有特点。寓言大师拉*封登曾用诗描述、赞颂过它。另一位寓言家还曾以蟋蟀的口吻说:“我多么喜欢我深深隐居的地方!要过幸福生活,就在这儿隐藏!”
我曾亲眼看到蟋蟀在洞口卷动着触须,腹部对着阴凉处,背朝太阳……蟋蟀的洞穴一般都挖在朝阳的斜坡上的草丛中。这样做的好处是洞穴外面的雨水可以迅速从斜坡流掉而不致直接灌进洞穴里去。洞穴的通道约一个手指头宽,整个深度至多有九寸。它的走向有时曲折有时笔直,尽量与地势的变化相适应。蟋蟀的洞穴口留有一簇草,这一是为洞穴挡雨,再者是为隐蔽洞口,以保护整个洞穴。每当四周静谧时,它们会在洞口的草丛中嬉戏。
蟋蟀的洞穴里面并不豪华,但也不粗糙。洞穴通道尽头才是卧室,向比较而言,这里最为宽敞,光滑。整个洞穴显得十分简朴、干净、卫生。蟋蟀十分珍惜它辛辛苦苦修建起来的住所。无论是春天还是冬天它都不搬家。在昆虫中拥有一个固定的住所,并独自享受祥和安宁的生活的唯有蟋蟀。蟋蟀一般选择环境卫生,方向朝阳的地方,作为它的住所。
蟋蟀敏感又机灵,哪怕是人很轻很轻的脚步声它都会听见并立即逃进它的住所——洞穴里去。
蟋蟀英语读cricket。
英语(英语:English)
属于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西日耳曼语支,最早被中世纪的英国使用,并因其广阔的殖民地而成为世界使用面积最广的语言。英国人的祖先盎格鲁部落是后来迁移到大不列颠岛地区的日耳曼部落之一,称为英格兰。这两个名字都来自波罗的海半岛的Anglia。
该语言与弗里斯兰语和下撒克森语密切相关,其词汇受到其他日耳曼语系语言的影响,尤其是北欧语(北日耳曼语),并在很大程度上由拉丁文和法文撰写。
英语已经发展了1400多年。
英语的最早形式是由盎格鲁-撒克逊人移民于5世纪带到英国的一组西日耳曼语支(Ingvaeonic)方言,被统称为古英语。中古英语始于11世纪末,诺曼征服英格兰。
1476年,威廉·卡克斯顿将印刷机介绍给英国,并开始在伦敦出版第一本印刷书籍,扩大了英语的影响力。自17世纪以来,现代英语在英国和美国的广泛影响下在世界各地传播。
通过各类这些国家的印刷和电子媒体,英语已成为国际主导语言之一,在许多地区和专业的环境下的语言也有主导地位,例如科学、导航和法律。
蟋蟀/蛐蛐 cricket
蚂蚱 grasshopper
蝗虫 locust
蝈蝈 katydid
扁担勾 Chinese grasshopper
螳螂 preying mantis
蝉 cicada
除最后一个以外(读音/si'keidə/),其它都按汉语拼音的拼读顺序直读即可。
能叫唤的、招人喜欢的、讨人厌的虫子都齐了。 :)
蟋蟋Cricket cricket、
蟀蟀Cricket cricket
发音是 “quick kaet”
以上就是蟋蟀英语怎么读的全部内容,蝗虫 locust 蝈蝈 katydid 扁担勾 Chinese grasshopper 螳螂 preying mantis 蝉 cicada 除最后一个以外(读音/si'keidə/),其它都按汉语拼音的拼读顺序直读即可。能叫唤的、招人喜欢的、讨人厌的虫子都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