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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灭十族,明朝方孝孺灭十族的因果,是不是真有其事

  • 历史
  • 2025-11-23

历史上灭十族?历史上唯一被灭十族的人是明朝的方孝孺。方孝孺(1357 - 1402),字希直,号逊志,浙江宁海人,明初著名学者、文学家,世称“正学先生”,是建文帝的重臣。1402年,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攻破南京,建文帝失踪。朱棣欲借方孝孺的名望巩固统治,强迫他撰写即位诏书。方孝孺披麻戴孝上殿,痛斥朱棣篡位,那么,历史上灭十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历史上被灭十族的人,你知道是谁吗

诛九族一直都是一种严重的刑法,无论是哪个朝代都会有些被诛九族的人,九族便是包含所有跟自己有关系的人,不过却有着比九族更严重的诛十族,你知道被灭十族的人有谁吗?

那么,本期民间故事带你了解一下历史上被灭十族的人。

方孝儒,字希直,一字希古,明初浙江宁海人。他是一代名儒宋濂的得意门生,是当时的大儒。他博学强记,通晓经史,文章盖世。洪武二十五年被蜀献王特聘为世子之师,并为其读书处题额“正学”,时人遂尊称其为“方正学”。

明建文帝即位后,将方孝儒招至南京,委以翰林侍讲学士之职。建文帝年纪尚轻,缺乏治国治军的本领。因方孝儒是他的老师,更受到百般信赖和倚重,“国家大事,辄以咨之”。

方孝儒对建文帝赤胆忠心,全力扶持。建文帝害怕他的叔叔们王权过大,拥兵为患,就采用齐秦、黄子澄的削藩建议,但遭到以燕王朱棣为首的诸王的反对。方孝儒替建文帝起草了一系列征讨燕王的诏书和檄文。

朱棣在攻下南京后,得大明皇位。迫令方孝儒为他起草即位昭书。方孝儒反对朱棣篡权,宁死不从,掷笔于地说:“死即死耳,诏书不草!”燕王大声说:“诏不草,灭汝九族!”方孝儒针锋相对的说:“莫说九族,十族何妨!”朱棣又反复劝说方孝儒:“不要自找苦吃,我欲效法周公辅佐成王。

历史上唯一被诛灭的人

1、十族是指:父四族(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一族、出嫁的姐妹一族、出嫁的女儿一族)、母三族(外祖父一族、外祖母一族、姨妈一族)、妻二族(岳父一族、岳母一族),第十族是门生之门生。

2、人物简介

方孝孺(1357年—1402年),宁海人,明朝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牵连其亲友学生870余人全部遇害,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诛十族”的人。福王时追谥“文正”。

明朝方孝孺灭十族的因果,是不是真有其事

方孝孺灭十族事件是真实存在的历史悲剧,但所谓“因果报应”的说法源于民间传说与宗教解读,并非正史记载。以下为具体分析:

一、历史事实:方孝孺因拒写诏书被诛十族

背景:

明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后推行削藩政策,燕王朱棣(后为明成祖)以“清君侧”为名发动靖难之役。1402年,朱棣攻入南京,建文帝下落不明。朱棣为巩固统治,需名士起草即位诏书以昭示正统性,方孝孺作为建文帝重臣、天下文宗,成为关键人物。

事件经过:

朱棣召方孝孺入殿,要求其起草诏书。方孝孺身着孝服,痛哭拒写,并挥笔写下“燕贼篡位”四字。

朱棣威胁:“你不怕灭九族吗?”方孝孺凛然回应:“便十族奈我何!”

朱棣怒而诛其十族,除传统九族(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外,另加门生朋友一族。

行刑七日,死者达873人,方孝孺本人被凌迟处死,其族人、学生、友人尽遭屠戮。

历史评价:

方孝孺的忠贞气节被后世高度赞扬,鲁迅称其为“耿直单纯”的典范,其绝命词“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成为忠烈象征。

朱棣的残暴行径则被视为专制皇权对士人精神的碾压,明代钱士升在《皇明表忠记》中指责其“愈激愈杀,愈杀愈激”。

二、因果传说:民间附会的“前世报应”

蛇王投胎说:

故事梗概:方孝孺父亲修坟时掘毁蛇窝,杀873条红蛇。

历史上被灭十族的人,你知道是谁吗

诛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姊妹、儿子);母族三即: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岳父、岳母。 诛十族,就指明代方孝孺一案了,第十族:方孝孺的所有弟子,也有的说所有朋友门生。

另外,九族的说法不一,但是第十族使学生是肯定的

方孝孺被灭十族,分别是哪十族?

诛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姊妹、儿子);母族三即: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岳父、岳母。 诛十族,就指明代方孝孺一案了,第十族:方孝孺的所有弟子,也有的说所有朋友门生。

以上就是历史上灭十族的全部内容,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姊妹、儿子);母族三,即: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岳父、岳母。 诛十族,就指明代方孝孺一案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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