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数学模型法?概念抽象法是指一种在理性思维中通过多种逻辑途径和各种创造性综合活动,使反复出现的关于研究对象的知觉形象和观念抽象成概念的方法 概念抽象法的常见方法 因而它与通过观察、实验形成新表象等经验方法和通过知觉、想象等形式形成新观念的感性认识方法在方法论上存在着区别。那么,新概念数学模型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杨振宁建立了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
在建立这一物理理论的过程中,他采用了以下方法:
推广规范不变性概念:杨振宁和R.L.米尔斯在建立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时,首先推广了规范不变性的概念。这一概念原本用于描述电磁相互作用,但他们将其推广到更一般的情形,从而为强相互作用提供了一个可能的描述框架。
深入分析现有理论:在构建新理论之前,杨振宁对当时的物理学理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他发现了现有理论在描述强相互作用时的不足,并据此提出了新的理论假设。
引入新概念:为了构建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杨振宁引入了新的物理概念和数学工具。这些新概念包括规范场、规范势等,它们在数学上构成了理论的基础,使得理论能够更准确地描述粒子间的相互作用。
构建数学模型:在引入新概念的基础上,杨振宁构建了相应的数学模型。这些模型通过数学方程来描述粒子间的相互作用,使得理论具有可预测性和可验证性。
实验检验:最后,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经过了实验的严格检验。实验结果表明,该理论能够准确地描述粒子间的强相互作用,从而证明了其有效性和正确性。
[摘要]数学概念教学是在数学教学的第一个环节,占有重要的地位。如何做好新课标下数学概念的教学呢?本文结合新课标对数学概念教学及教师的要求,从课堂过程设计、哲学指导思想和具体的实施途径多角度进行了尝试与探讨,以促进高中数学教学的发展。
[关键词]新课标数学概念哲学思想有效途径变式
长期以来,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教师重解题轻概念,重习题课轻概念课,造成数学概念与解题的严重脱节,学生对概念模糊不清,一知半解,不能很好的理解和运用概念,数学课堂变成了教师进行学生解题技能培训的场所,而学生成了解题的机器。这种情形极大地影响了教学质量,学生也深陷题海,学习效率很低;更为严重的是这必将阻碍学生思维的发展和能力的提高,与新课程大力倡导的培养学生探究能力与创新精神已背道而驰。
1、新课标对数学概念教学的要求
《高中数学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让学生获得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基本的数学概念、数学本质。高中数学教学中应加强对基本概念和基本思想的理解和掌握,了解它们产生的背景、应用和在后继学习中的作用,对一些核心概念和基本思想要贯穿高中数学教学的始终,帮助学生逐步加深理解,体会其中的数学思想和方法。由于数学高度抽象的特点,应注重体现基本概念的来龙去脉,探究重点和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经历从具体实例抽象出数学概念的过程,在初步运用中逐步理解概念的本质。
数学的抽象性是数学]的一个最基本特征,无论是数学概念,还是数学方法都是抽象的。数学抽象方法是数学研究中的一种基本方法,下面我们根据某些数学家研究结果,简要叙述一下数学抽象方法的涵义、特征和类型。
一、 何谓数学抽象方法
数学抽象方法是一种科学抽象方法。它是从考虑的问题出发,通过对各种经验事实的
观察、分析、综合和比较,在人们的思维中撇开事物现象的、外部的、偶然的东西,抽出事物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东西,从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上揭示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或者在已有数学知识的基础上,抽出其某一种属性作为新的数学对象,以此达到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目的的一种数学研究方法。例如,几何中的“点”的概念是从现实世界中的水点、雨点、起点、终点等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它舍弃了事物的各种物理、化学等性质,不考虑其大小、仅仅保留其表示位置的性质。
二、数学抽象的基本特征
数学抽象有三个基本特征:
1. 在数学抽象中,舍弃了客观对象的其他各个属性而仅保留其量的属性。在这里量的
概念是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其包含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古典数学中所谓的量通常是指“形”和“数”这两个基本含义,现代数学中的量通常是指数学的关系结构系统。
2. 数学抽象是一种构造性活动,即借助于明确的定义“构造”出了相应的数学对象,
称之为数学对象的“逻辑建构”。
概念的形成实质可分为两个阶段,从表象通过分析,综合发展为抽象的概括,在具体的应用使抽象的概念再得以再现。那么,如何使学生的表象抽象出本质属性,如何应用于实际呢?
联系实际事物或实物,模型介绍,对概念作唯物的解释恩格斯指出“数和形的概念不是其他任何地方,而是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
用类比的方法引入概念 类比不仅是思维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引入概念的一种重要方法。就拿我在教学中举例来说:在讲分式的基本性质的引入,我就是通过具体例子引导学生回忆以前小学中分数通分、约分的依据——分数的基本性质,再用类比的方法得出的。
在学生原有的基础上引入新概念 概念的定义当中,有一种定义方式叫属加种差定义。种概念的内涵在属概念的定义当中已被揭露出来。
从数学的本身内在需要引入概念 在学生的历程中,以及人类史上数学的发展,概念都是在不断的需求中引进的。比如人类起初没有数的概念,便用结绳的办法记数,当有了自然数的概念后,记数问题解决了,可是在减法中自然数不能满足,便引入负数。
概念抽象法是指一种在理性思维中通过多种逻辑途径和各种创造性综合活动,使反复出现的关于研究对象的知觉形象和观念抽象成概念的方法
概念抽象法的常见方法
因而它与通过观察、实验形成新表象等经验方法和通过知觉、想象等形式形成新观念的感性认识方法在方法论上存在着区别。它在新科学概念得以产生和形成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在认识论问题上,从直观的表象、模糊的观念到明确的概念是一个认识上的飞跃。要实现这个飞跃,人们就必须抛开经验对象丰富多变的外在掩饰,舍去其中偶然的、非本质的属性,再通过思维的抽象活动,提取和概括出其中稳定的、普遍的、本质的属性。在科技发展史上,常见的概念抽象方法有以下几种:
归纳概括法。该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在观察、实验的基础上,通过归纳和概括,把研究对象的普遍本质、主要特征及恒常联系从对象的杂乱特征和纷繁关系中抽取出来,再通过词语或符号加以固定;
想象创新法。该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在大量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借助已有的理论,利用理性的创造综合能力,积极主动地理解和洞察搜集到的经验事实,再通过丰富的想象活动进行联结和整理,并批判性地考察相关的旧概念,进而形成新概念;
模型建构法。该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在掌握大量观测、实验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数学抽象与客体真实结构之间存在着的某种对应关系,选择出经验材料所可能提示的数学结构或模型,并对该模型进行理论分析和解释,从而形成概念;
移植嫁接法。
以上就是新概念数学模型法的全部内容,中学数学教学中引入新概念的途径有:一、用实际事例或实物、模型进行介绍,使学生对研究对象的认识由感性到理性,逐步认识它的本质属性,建立起新的概念。尤其在解析几何和立体几何概念教学中,例如在教学“柱体、锥体、台体”的概念时,先让学生观察有关的实物、图示、模型,在具有充分的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再引入概念。二、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