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和双本账等“五双”管理措施,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综上所述,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同时,企业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那么,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定义与分类
定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具有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用于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潜力。
分类:根据化学性质、用途及管制要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被明确分类,以便于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二、生产与经营管理
生产许可:从事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生产。
经营许可: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同样需要取得经营许可,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购销管理:企业购销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储存与运输管理
储存要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仓库中,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送你一份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1、目的
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各环节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盐酸生产车间及使用车间
3、责任者
销售科物资供应科氯车间电解车间水汽车间
4、工作程序
4.1易制毒化学品进货采购管理:
(1)购买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销单位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备案证明、运输备案证明、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2)购进的易制毒化学品建立采购进货管理台帐。
(3)易制毒化学品在进货、采购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
(4)在进货采购中严禁转让易制毒化学品。
4.2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每天对出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数量进行核对登记。
(2)易制毒化学品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进行仓库管理。
(3)领用单位和保管单位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的数量、用途领用人进行登记建立台帐档案。
(4)未经允许,私自将易制毒化学品带出厂外,造成社会危害,一旦发现,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储罐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
4.3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
(1)销售科制定每天的盐酸销售计划,按照销售量进行销售。
(2)由销售科对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进行纪录,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经营单位年度报告表( 年度)
单位名称 1 全部销售收入(万元)
证书编号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收入(万元)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情况
所属类别 品名 购入量(吨) 销售量(吨) 库存量(吨) 销售流向及数量(吨)
本市(地) 本省(市) 外省(市) 出口
其他情况: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联系电话: 传真:
dl809402789
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试剂使用的流程如下:
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管理,防止其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使用、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 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使用、销毁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2、第二章 生产
第四条 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生产,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并取得许可证。
第五条 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六条 易制毒易制爆物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易制毒易制爆物品被盗、被抢、被非法转移、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
管理是人类各种组织活动中最普通和最重要的一种活动。
以上就是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