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于2012年7月4日通过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部长周生贤于2012年10月10日发布该办法。本办法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那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登记单位)。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范围:
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的危险化学品;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
确定的危险化学品,汇总公布《危险化学品名录》。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单位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分别简称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 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单位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了登记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登记机构第五条国家设立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5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10月8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2年7月1日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登记机构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或者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于2012年7月4日通过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于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部长周生贤于2012年10月10日发布该办法。
本办法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都必须进行环境管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成分、用途、储存方式、应急措施等信息。通过登记,政府可以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
此外,本办法还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规定;储存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避免泄漏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使用时,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防止化学品泄漏和环境污染;处置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置方式,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为了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施,环保部门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登记、违反环境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通过严格执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的法规,用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并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其主要内容和意义如下:
实施背景:基于危险化学品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为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的全面监管和有效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制定了该办法。
主要内容:
登记机构:明确了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
登记程序和时间:要求登记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涵盖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性质、用途、危害等信息。
登记企业职责: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更新。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规定了监督管理的措施,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实施意义: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
企业自我约束和规范: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的自我约束和规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登记机构与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需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内容:
提交的信息需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的名称、成分、特性、用途、危险性评估、安全防护措施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信息管理:
登记信息将被录入国家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的使用、存储、运输、应急处理等环节提供参考依据。
监管与指导:
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加强政府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为化学品使用者提供专业指导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信息共享与交流:
促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的效率和效果。
总结: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涉及登记机构、内容、信息管理、监管指导以及信息共享等多个方面。通过这一系列管理措施,可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得到有效监管,为保障公众安全与环境保护发挥重要作用。
以上就是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2年5月21日审议并通过了第5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该法规于2012年7月1日公布,并自2012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以下是关于该办法的几点关键信息:目的:旨在强化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降低潜在的事故风险。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信息真伪需自行辨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