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权由谁行使?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那么,我国立法权由谁行使?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法律分析:在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立法权的意义如下:1、立法权是指立法机关(议会或其他代议机构)行使的制定、认可、解释、补充、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权力;2、立法权是指由立法机关行使的对应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权力。这个意义上的立法权。

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包括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以上就是我国立法权由谁行使的全部内容,法律分析:我国的相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