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律分析: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平等选举权原则。三、秘密选举原则。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五、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那么,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律分析: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平等选举权原则。三、秘密选举原则。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五、等额差额相结合,以纯吵行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碰闭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八条 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做哗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平等选举权原则。三、秘密选举原则 。四、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五、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 。六、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闹没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悔弯数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条 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第六条 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第十四条 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碧首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1选择权颤旦的普通性原则2选择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察没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茄没扰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5差额选举原则6对代表监督和罢免原则7选举权利保障原则
呃,我国现在基本的选举制度呢,都是非常团清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来进行的,呃,都是选用的是什么?呃衡衡呃是继承制或塌拦前者是禅让制。
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六个基本原则:
(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秘密投票的原则。
(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以上就是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的全部内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平等选举权原则;3、秘密选举原则;4、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5、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6、选举权利保障原则。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