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渊源?法律分析:当代中国的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还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那么,我国的法律渊源?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般来说法律渊源分为成文让链法和不成文梁空法。
成文法最主要是宪法,其次是各部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不成文法则是指判例、习惯等。
另外除了成橡滑瞎文法和不成文法以外还有很多,比如国际条约等。
宪法;法律,在这里指狭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不同的历史类型的法的渊源有所不同,而同一历史时期或同一历史类型的不同国家的法的渊源也不尽相同。
奴隶制社会初期,法律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习惯、宗教教规、道德规范和判例。到奴隶制社会的中后期,开始出现成文法。
封建制社会,法的渊源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两种。中国封建制法最有代表性、发展最完备的是唐朝,成文法的表现形式各种各样,有律、令、格、典、科、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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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具有普遍性的的法的渊源。古今自然法学派者就特卖返慧别强调这种法的渊源,他们中的许多人不仅把这些因素视为最主要的法的渊源,甚至要把这些因素直接视为法的形式。在中国文化传统下,道德规范以及其相关联的正义观念,成为中国自古以来的一种法的渊源。
法律规则中有不少规则来自于习惯,立法机中答关可以根据习惯形成制定法规则。司法机关往往从习世肢惯中抽取某些规则,据以处理某些案件。一般来说,习惯在历史上比之现今时代,在法的渊源的体系中的地位更重要。
法律分析:正式法律渊源是指对于国家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具有约束力的渊源。这种渊源是国家机关必须用来作为处理问题的根据,而不能回避的某些规定,是公民和社会组织寻求国家保护或者避免受到国家制裁的行为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渣桐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如银坦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四)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搏悉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七)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八)决定特赦;(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二十)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律分析】: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具有法的意义的观念和其他有关准则,如正义和公平虚或族等观念,政策、道德和习惯等准则,还有权威性法学著作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刊: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另外国家政策也是当代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一。根据我国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差弊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律分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有:宪法、法律、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条约。当代中国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陪隐》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裤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芦纯厅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以上就是我国的法律渊源的全部内容,奴隶制社会初期,法律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习惯、宗教教规、道德规范和判例。到奴隶制社会的中后期,开始出现成文法。封建制社会,法的渊源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两种。中国封建制法最有代表性、。